深圳基层观察之幼有善育,构筑民生幸福基石
2019年8月,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》重磅发布,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,并提出打造“民生幸福标杆”的战略定位。其中,“幼有善育、学有优教、劳有厚得、病有良医、老有颐养、住有宜居、弱有众扶”这七个关键民生领域成为深圳发展的重要方向,文件明确要求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,打造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。五年来,深圳始终紧扣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脉搏,以高质量发展为有力引擎,将“人民的美好生活”融入每一项具体工作目标,切实提升深圳市民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马洪基金会专注于基层治理研究,长期从多元视角深入观察与研究深圳市74个街道的发展状况。依据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》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》等政策文件要求,深入剖析街道年度决算报告,对“民生七优”目标的建设与落实情况展开深度研究,进而形成系列调查报告。
本期,我们推出“幼有善育”专题报告。
“幼有善育”聚焦义务教育阶段前的儿童,致力于为学龄前儿童营造优良的养育和教育环境,辅助其全面成长。依据幼童成长阶段可分为新生儿期、婴儿期、幼儿期和学龄前期。
为在全国率先实现“幼有善育”的示范引领,深圳以普惠优质为核心导向,全方位推进相关工作,用心呵护这一 “最柔软的群体”。在实践过程中,积极探索创新,形成了“国企引领、医育结合、民办公助、公建民营、家长互助、托幼一体”的托育机构建设模式。
与此同时,深圳陆续出台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,如《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》《关于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的实施意见》《深圳市幼儿园设立标准》《深圳市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》《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》《深圳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》《深圳市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》《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暂行办法》《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》《关于全面深化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》等。其中,《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》以法律形式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与地位,强调政府应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重要标准,构建与办园体制相适配的拨款、收费、资助、奖励、补助等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。
在推动“幼有善育”目标落地的进程中,深圳市各部门充分倾听社情民意,积极开展多样化探索与实践。截至2024年7月,深圳已建成超700家托育机构,街道覆盖率超90%。此外,全市现有超1900所幼儿园,在园幼儿约59万人,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5%。
一、深圳市托育发展现状剖析
深圳作为一座年轻的超大城市,常住人口平均年龄不到33岁,双职工家庭占比较高,家长对低龄孩子的看护需求持续攀升。随着二孩、三孩政策的全面放开,以及年轻父母育儿观念的深刻转变,全市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总量日益增长。在此背景下,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成为众多有孩家庭,尤其是0-3周岁儿童家庭的迫切期望。然而,在实际推进过程中,15分钟托育服务圈建设面临诸多挑战,如资金短缺、托育费用偏高、专业师资不足、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,这些因素导致部分托育服务机构出现托位闲置、入托率偏低的现象。
(一)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
为深入了解街道层面在学龄前儿童教育方面的投入状况,项目组收集74个街道的年度决算报告,追溯至已公开的过去3年的街道决算报告,并对学前教育支出数据进行细致整理。研究发现,南山区、福田区、盐田区、龙华区、坪山区、光明区和大鹏新区在2021-2023年度期间均未列支“学前教育”专项开支。2021年度,仅有22个街道有该项开支,其中宝安区西乡街道支出最高,达4847.51万元。2022年度,有7个街道产生该项支出,龙岗区的平湖街道支出最高,为600万元。到了2023年度,6个街道有学前教育支出,宝安区航城街道以1913.82万元位列榜首。
在深圳,每位适龄儿童均可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。学前教育经费补贴由各区教育局直接拨付至各教育机构,用于保障学龄前儿童的在园学习生活费用。通常情况下,公办幼儿园的开办费、日常运行经费,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资助,由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隶属关系,通过部门预算程序编报,并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。进一步研究发现,街道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秉持公益导向、突出重点、促进发展的原则,主要用于儿童健康成长补贴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助、学前特殊儿童融合教育支持、保教人员津贴发放以及对先进单位或个人的奖励等方面,旨在推动学前教育朝着普惠优质的方向发展。
(二)“幼有善育” 的创新实践探索
为给幼儿提供更加优质、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,深圳积极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,推动幼儿园教育阶段全面普及入学,并着力构建以公办园为核心、普惠园为主体、特色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多样化发展新格局,全力打造“幼有善育”的民生典范。
1、育儿补贴政策待落地实施
目前,深圳市的育儿补贴政策尚未正式发布,街道层级暂未开展补贴发放工作。根据《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家庭,在子女年满3周岁前可累计获得7500元补贴;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家庭,三年累计补贴11000元;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家庭,三年累计补贴19000元。育儿补贴所需资金将纳入各区财政年度预算,由市、区财政各承担50%。
2、以区为单位统筹推进 “幼有善育” 工作
建设儿童友好型社区、托育中心等工作需要上级部门进行统筹规划,并非街道层级的行政力量能够独立完成。以福田区为例,福田区积极申报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省级督导评定项目,大力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,实现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8.07%。宝安区区委、区政府则先后投入近200万元,支持宝安妇幼利用政府公配物业开展公立医院办托试点工作。该试点成为宝安区第一家普惠托育机构,也是深圳首家、全国首批由公立医院自建自营的托育机构,为区域托育服务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二、其他城市创新经验借鉴
2023年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命名河北省石家庄市等33个城市(区)为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。这些入选城市在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域积极创新,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。部分城市将托育服务纳入城市发展整体规划,创新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;一些城市推出普惠托育补助、育儿补贴制度等,切实减轻育儿家庭的经济负担;还有城市通过提升家庭科学育儿能力,全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和儿童友好型城市。
(一)福建省厦门市:社区托育中心打造便捷服务模式
2020年8月,厦门市在福建省率先出台《厦门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》,明确提出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目标,计划到2025年,在全市各镇街(3岁以下人口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)辖区内至少建成一所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。在该方案的指导下,厦门市充分利用街道和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场地资源,创办托育中心,有效满足了社区居民就近托幼的需求。此外,许多街道和社区为其减免租金,托育中心在降低经营成本后,相应降低了每个孩童的托育费用。这种家门口的托育服务模式,不仅方便家长送托和日常探访,极大地缓解了家长的后顾之忧,还切实减轻了育儿家庭的经济负担,显著提高了街道、社区的送托率。
(二)浙江省宁波市:聚焦家长提升科学育儿能力
为有效缓解20多万名0至3岁婴幼儿的养育照护难题,浙江省宁波市于2020年启动家庭养育健康指导项目,该项目计划于2025年底结束,服务对象涵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人,包括家长和其他照护人员。项目旨在2025年底前,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广服务模式,培养2000名合格的村(社区)家庭养育健康指导员,使婴幼儿家长科学知识普及率达到90%以上。
为实现这一目标,宁波市部分行政区联合街道,在社区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,并为辖区内所有社区配备家庭养育指导员。驿站定期组织开展家庭养育指导小组活动,活动内容丰富多样,涵盖0 - 3岁婴幼儿早期学习、营养健康、安全照护、亲子交流等多方面知识和经验分享。此外,还结合儿童节、中秋节等节日策划主题活动,增强家长参与度。截至 2024 年年初,宁波市已培育3500余名家庭养育指导员,实现镇(乡)街道全覆盖,并建成454个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,有效提升了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和水平。
三、推动 “幼有善育” 发展的政策建议
“生了没人带”“托幼费用高”“老师靠不住” 等问题长期困扰着幼童家长,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人群 “不愿生”“不敢生”。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,打造“幼有善育”的民生标杆意义重大。为推动“幼有善育”工作有效落地、先行先试,项目组提出以下建议:
第一,整合基层资源,灵活构建托育体系。家长对托育服务需求最为迫切的时期集中在孩童进入幼儿园前的3年。当前,寻找可信赖的托幼机构成为众多新手家长的一大难题。街道、社区可充分整合现有资源,发挥主导作用,牵头建立满足基本条件的托育机构。根据街道、社区新生儿数量和分布密度,鼓励小区全职妈妈等人员参与托育工作,优先解决幼儿养育过程中的急难问题,待条件成熟后,再逐步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和水平。
第二,强化人才培养,夯实托育服务根基。随着出生人口数量逐步下降,教育资源集中化程度将有所提升,家长对育儿质量的要求和期望也会相应提高。目前,考取育婴(员)师、保育师等资格证可获得政府1000-3000元不等的补贴,这一政策鼓励了许多全职妈妈考取资格证,开拓新的职业道路。然而,当前资格证获取方式主要以线上课程学习和线上题库刷题为主,仅辅以1-2次实操课程,这种培训模式难以培养出具备专业知识、操作技能、综合能力、应急处理能力,且充分掌握婴幼儿生理和心理发展知识,熟悉营养喂养、安全照护、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等相关知识,能够熟练开展保育环境创设、婴幼儿生活照料、早期学习支持、合作共育、培训指导等实际工作的专业教师。因此,这一公共服务需求需要更高层级的政府部门给予充分重视,提供资金支持和专业培训渠道,助力打造专业的托育人才队伍,推动 “幼有善育” 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注:
1、本项目研究由中国(深圳)综合开发研究院提供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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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如需本报告中街道2021-2023年度决算支出数据,请在后台留言 “获取街道决算数据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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