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期间吃药没有流产
女人三十岁,怀孕五十天能吃药流产吗?
再不知道自己怀孕的情况下,吃了好多药,怎么办呢?
怀孕前准备期六个月都不易吃药,什么药都不易吃,特别是抗生素类,太不小心了。
一般来说,激素类,抗生素,止吐药、抗癌药、治疗精神疾患类都是孕妇禁药,对宝宝神经系统发育有伤害,泻药类,易造成流产,益母草,活血的,易造成流产,
药物的影响时期:
前七天:还没有开始受孕;
2周到4周:大致不用担心;
4周到8周:胎儿对药物最敏感的时期。8周到16周:担心的程度可以减轻,但是必须注意的时期。16周以后:不必担心胎儿会出现形态异常了,但是也有药物影响胎儿各器官功能。
怀孕3周以前用药,一般认为没什么问题。这个时期如果受药物影响,受精卵会出现不着床,极早期流产的意外。
每4到7周是胎儿中枢神经,心脏,消化器官,四肢等形成的关健时期。这时服用了有致畸作用(能引起形态异常等先天障碍的作用)药物的话,对胎儿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要远高于其它时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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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而言,服药时间发生在孕3周以内,称为安全期。这个时候胚胎细胞数量较少,一旦受到有害物的影响,细胞损伤难以修复。如果胎儿质量不高,机体会优胜劣汰,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流产。如果是这个时候服了药物,不必为生畸形儿担忧,因为如果这个时候不小心服了药物,又没有任何流产征兆,一般表示药物未对胚胎造成影响,可以继续妊娠。
孕5周-8周称高敏期。此时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敏感。不安全药物最容易导致胎儿畸形,而且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。此时应根据药物毒副作用的大小及症状加以判断是否继续妊娠。若出现与此有关的阴道出血,不宜盲目保胎,应考虑终止妊娠。
孕8周至孕5个月称为中敏期。此时是胎儿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的时期,对于药物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,但多数不引起自然流产,致畸程度也难以预测。此时是否终止妊娠应根据药物的毒副作用大小等因素,全面考虑后再作决定。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、晚期做羊水、脐血、B超监测胎儿生长情况,了解鼻骨长度以及颈项皮肤厚度。若发现胎儿异常应予引产,若是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,应视病情轻重及预后,及早终止妊娠或给予宫内治疗。孕5个月以上称低敏期。此时胎儿各脏器已经基本发育完全,对药物的敏感性较低,用药后不易出现明显畸形,但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,如链霉素、卡那霉素、奎宁、奎尼丁可引起耳聋。
准妈妈“硬挺”殃及胎儿
通常孕期用药最多的是抗生素和解热镇痛药。有受孕可能的妇女用药时,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,并尽可能在医师的指导下用药。孕妇就诊时,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末次月经时间,或已怀孕和妊娠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