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月份引产处罚
什么是大月份引产?大月份引产是指24~28周之间,胎儿形成后用人工的方法终止妊娠。这种大月份引产的方式,相对于正常时间分娩的女性,有一定的危险性。
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,孕妇可以选择这种方式,但是,若是身体无异常状况,胎儿良好,应该等待时间分娩,而不是通过大月份引产的方式让宝宝提前出生。有些人觉得大月份引产没有什么,但是,你可知道,大月份引产会有处罚呢?
大月份引产处罚
在我国,群众应该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。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础和前提。同时,要坚持宣传倡导、依法行政与利益导向相结合,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,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,坚决避免因违法引发恶性案件。
哪些孕妇需要大月份引产
1、羊水过多
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,应立即引产。
2、重度妊娠中毒症
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,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,可引起子宫大出血,并会发生胎儿缺氧(窒息)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。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3、宫内死胎
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正常情况下,孕妇怀孕期间该注意就注意,胎儿一般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,也不一定需要做大月份引产,把宝宝生出来。
温馨提醒:
如果必须要做大月份引产,那么,女性应该要注意,大月份引产有危害,它可能导致子宫破裂、感染、大出血和产道损伤等情况,需要慎重,不必要做大月份引产的尽量不要做。